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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適用情形】
*離職至外縣市執業
*服務院所異動(仍在苗栗縣)
*院所名稱、地址、電話異動
*服務改開業(仍在苗栗縣)須補繳手續費5,000元
*開業改服務(仍在苗栗縣)
*執業科別異動或增減
*停業會員非原條件恢復執業
*通訊地址、e-mail異動
*會員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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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程序】
→備齊資料後,填寫變更申請書向公會申請(建議辦理前先電洽公會,可加速辦理速度)
→辦理完後向衛生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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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變更所需資料】
■ 變更申請書1份(變更者請簽名+蓋章)
■ 醫師證書正本-正本核對後,現場歸還。
■ 醫師私章。
■ 繳交當期份會費(每期-半年3,900元)、收證書費100元。
■ 繳回會員證書(未繳回者請簽切結書)。
■ 2吋相片1張(執業執照有異動時,衛生局額外需要1張)。
■ 如本人不克親自辦理,須檢附委託書。(委託書須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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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其他特殊情況需再增加檢附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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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變更開業地址:
■變動院所地址須附新設立地點之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通訊地址不須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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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變更服務院所:
■原執業場所離職證明書(變更前為開業者免附)
■新執業場所在職證明書(變更後為開業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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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變更為負責醫師:(離開醫院或診所自行開業者):
■原執業場所離職證明書
■繳交變更手續費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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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變更科別:
■專科證明書正本及A5格式影本一份-正本核對後,現場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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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變更院所名稱:(執業地址未異動)
■確認名稱沒有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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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會員更名:
■更名後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正本核對後,現場歸還
■戶籍謄本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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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僅變更通訊地址、e-mail、手機:
■請填具變更申請書並簽名+蓋章後,將申請書寄到公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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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本A5規格=21cm × 14.8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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