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會議紀錄 會員討論 資料下載 特約廠商







 

 

 

 

 

 

 

 

首頁 > 最新消息
 
發佈時間:2023-03-20 瀏覽:1544
  ‧因應COVID-19疫情,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展延1年

一、 按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下稱本辦法)第6條規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以下稱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領證之日起6年;同辦法第6條及第7條規定,長照人員於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屆滿後,有繼續從事長照服務必要者,應於有效期限前6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資料及繳納費用,向原登錄長照服務單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更新;同辦法第9條規定,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6年接受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合計達120點以上。
二、 109-111年囿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全國長照人員皆全心投入照顧服務工作,且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部分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取消或暫緩辦理,為維持現有長照體系正常運作,參照該部110年4月15日衛部醫字第1101660973號函就醫事人員處理原則,針對長照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介於112年6月3日至113年6月2日者,如未能於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屆至前申請更新,可免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核准,有效期限展延1年,並請當地縣市政府輔導所轄長照機構或服務提供單位,該管長照人員於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屆至之日起1年內完成所缺積分,辦理認證證明文件更新。
三、 本次新發之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日期,為自原發認證證明文件屆滿第六年翌日。如某長照人員原應於112年6月3日更新認證證明文件,經自動展延後,可遲至113年6月2日申請更新,但其新領認證證明文件之有效日期為118年6月3日,不因展延換照而延長下一張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日期。
四、 有關長照人員如具醫事人員身分,所完成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經本會合於本辦法附件二之繼續教育實施方式且認屬長照繼續教育課程性質相近,繼續教育積分得相互採認,請惠予宣導前述長照人員所完成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亦可以個人方式向本會申請認可。

 
上一筆 更多消息 下一筆
 
 

 

 

 

 

 

 

 

 

 

 

 

 

 


 

 

 

 

360 苗栗市中正路433巷2-1號3樓 電話:886-37-326290 傳真:886-37-338050    最佳瀏覽解析度1280*1024
3F., No.2-1, Lane 433, Jhongjheng Rd., Miaoli City, Miaoli County 360, Taiwan (R.O.C.)    2007.All RIGHTS RESERVED.
到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