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者(含109年展延6個月及110年再展1年)逕予展延1年 |
|
|
|
轉知衛福部考量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各類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者(含109年展延6個月及110年再展1年)逕予展延1年
展延方式辦理如下:
(一)對象: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應更新期限介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者(含展延後,更新期限於111年者)。
(二)方式:免申請,逕予展延1年。展延期間內,醫事人員可正常停業、歇業、執業、更換執業處所等,不受限制。
(三)於展延期間更新執業執照,新發之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為自原發(未展延)執業執照屆滿第6年之翌日,不因展延而延後應更新日期。
|
|
|
|
|
|
|
|
|
|
|
|
360 苗栗市中正路433巷2-1號3樓 電話:886-37-326290 傳真:886-37-338050 最佳瀏覽解析度1280*1024
3F., No.2-1, Lane 433, Jhongjheng Rd., Miaoli City, Miaoli County 360, Taiwan (R.O.C.) 2007.All RIGHTS RESERVED. |
|
|
|